在朋友圈发现“商机”后 ,多人转卖玳瑁标本赚取差价。
2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崇明法院)获悉,近日 ,该院宣判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这也是崇明区首例非法买卖玳瑁标本案 。
上海崇明法院介绍,某日 ,小军在微信朋友圈中偶然看到好友(已另案处理)发布有关出售玳瑁标本的广告。小军明知玳瑁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且法律明令禁止买卖,但因手中缺钱,便动起转卖玳瑁标本牟取非法利益的心思。
此后,小军将出售玳瑁标本的广告编辑后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以吸引买家 ,待买家求购后,便通过向其上家低价购买玳瑁标本 、再向买家高价出售的方式赚取差价。
小军的好友李秀也由此觅得“商机”,虽明知违法 ,仍将小军发布的玳瑁广告在自己的朋友圈中如法炮制,意图招揽买家以便从中赚取差价、获取非法利益 。
买家阿州在朋友圈中看到了李秀发布的广告,作为一家经营效益不错的企业实控人 ,他因迷信玳瑁有“镇宅、转运 、招财 ”的作用,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联系李秀求购一件玳瑁标本放在家中。
经过李秀、小军这两道非法买卖玳瑁标本中间商的“牵线搭桥” ,阿州购得一只玳瑁标本。
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阿州非法收购玳瑁标本的线索,阿州经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公安机关循线摸排侦查,将李秀、小军先后抓获到案 ,并进一步查实了小军非法出售其他7件玳瑁标本的犯罪事实(其余买家已另案处理)。
案发后,小军非法出售的8件玳瑁标本均已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该8件玳瑁标本物种均为玳瑁,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价值总计130万元,其中李秀出售给阿州的价值达20万元 。
上海崇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军非法收购 、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情节严重;李秀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阿州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小军 、李秀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 ,阿州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且三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李秀还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均可以从轻、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李秀 、阿州适用缓刑 。
综上 ,上海崇明法院依法以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小军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李秀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阿州有期徒刑八个月 ,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违法所得和犯罪工具均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公诉机关未提出抗诉 ,三名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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